據麗水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定于2025年7月11日至8月10日開展2025年度市區企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
一.調整范圍
本次繳存基數調整范圍為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市區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
二.繳納基數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即上一年工資總額除以12,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
三.繳存基數及繳存額上下限
(一)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按2024年麗水市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確定,即36405元;單位及個人部分月繳存額上限按照月繳存基數上限×12%的繳存比例確定,即單位部分4369元,個人部分4369元,合計8738元。
(二)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補貼繳存基數上限為12135元;公積金月補貼額上限按照月補貼繳存基數上限×8%的繳存比例確定,即971元。
(三)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為麗水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即2010元。單位及個人部分月繳存額下限按照月繳存基數下限×5%確定,即單位部分101元,個人部分101元,合計202元。
四.繳納比例
各繳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單位和個人各5%~12%執行,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應一致。同一繳存單位執行相同繳存比例。
五.月繳存額計算方法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個人月繳存額與單位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具體計算方法為:
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
享有住房公積金月補貼的干部職工,按繳存基數×房改部門批準的比例執行。
六.調整步驟
(一)調整繳存比例。
需變更繳存比例的,需到柜面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關于變更繳存比例的確認函》。
(二)調整繳存基數。
1.線上渠道:繳存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在2025年7月11日至8月10日期間通過浙江政務網自助辦理。
2.線下渠道: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在2025年7月11日至7月27日期間工作日自備U盤(或其他移動硬盤),到市區住房公積金辦事網點拷貝原基數數據。在2025年8月8日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新基數調整表紙質版報送至市區住房公積金辦事網點,將錄入新基數后的調整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3601295531 qq.com。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限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一經確定,該執行期限內不再修改。
對繳存基數未達下限的職工,中心在維持繳存比例不變的基礎上,按有關規定將繳存基數上調至下限。涉及到補繳退繳住房公積金的,請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匯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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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7-14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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