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本市企業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確定
(一)繳存基數的確定及計算口徑
職工月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確定,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執行。
(二)繳存基數及繳存額的上下限規定
1.職工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024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3399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8160元(單位和個人各4080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2260元)。
2.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三)繳存比例
1.企業和職工2025年度繳存比例為5%—12%,兩者繳存比例應當一致,一個單位執行同一繳存比例。
2.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比例按10%—24%執行。
二、辦理方式
本次年度繳存基數調整,各企業統一采用網上申報。具體操作請參照《浙江政務服務網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操作指南》。
靈活就業人員到當地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窗口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手續。
三、辦理時間
本次年度調整集中辦理時間為2025年8月1日—9月15日。
四、注意事項
各企業要重視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工作,落實責任,規范操作。經測算核定的職工繳存基數在申報辦理前需進行內部公示。
相關閱讀:關于江門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的通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
時間: 2025-08-01 1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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