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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房貸,廣州商轉公即日起實施!

  8月2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全文如下:

廣州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保障作用,減輕繳存人住房貸款利息負擔,促進社會消費,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人申請將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尚未結清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貸款”)余額,全部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三條 當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以下簡稱“個貸率”)低于75%時啟動商轉公貸款;當個貸率達到85%及以上時可采取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行商轉公貸款額度管控、預約申請等措施;當個貸率達到90%及以上時暫停。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根據資金和貸款情況及時采取防控措施。

  第二章 申請對象和條件

  第四條 借款人目前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含貼息貸款、商轉公貸款)。

  第五條 申請商轉公貸款時,除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原商業貸款的住房屬于借款人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自住住房(不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貼息貸款及非購房用途的房屋抵押貸款),且該商業貸款銀行為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貸款尚未結清。

  (二)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原商業貸款已放款3年以上。

  (三)申請人是原商業貸款借款人,且是貸款房屋的產權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貸款房屋不存在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的產權人。

  (四)貸款房屋已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五)貸款房屋未設立除原商業貸款以外的抵押登記,不存在查封、保全、設立居住權等任何權利限制情形。

  (六)申請商轉公貸款時,貸款房屋是產權人家庭在本市的唯一住房。

  (七)原商業貸款在申請前12個月內沒有逾期記錄。

  (八)在我市開戶并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

  第三章 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六條 商轉公貸款額度按申請時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商轉公貸款申請時原商業貸款余額與未來3個月應還本金的差額,且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購房總價款以房屋原購買價格與房屋重新核查(重新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準。

  借款人實際可申請的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足以全額償還原商業貸款本息的,需先補足資金。

  第七條 商轉公貸款的貸款期限按申請時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且與商業貸款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商業貸款已還年限按年取整)。

  第八條 貸款利率

  商轉公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商轉公貸款發放后,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于次年1月1日對貸款利率進行調整,不再另行通知。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九條 借款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應當以原商業貸款所購住房作為抵押物。

  第十條 借款人申請商轉公貸款,在貸款發放前須辦妥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章 辦理流程及還款

  第十一條 商轉公貸款辦理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與原商業貸款銀行協商辦理提前還清商業貸款,并按要求提供辦理商轉公貸款所需資料。

  (二)借款人按要求提交貸款資料,并將原商業貸款未來應付的3個月本金及利息存入還款賬戶。

  (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貸款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貸款相關責任人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抵押)合同等相關資料。

  (四)借款人及共同產權人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手續(第二順位抵押)。

  (五)抵押登記資料送達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通過后,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原商業貸款銀行約定的賬戶,由原商業貸款銀行全部結清該筆商業貸款并出具商轉公貸款的放款憑證。

  (六)借款人及共同產權人須配合原商業銀行及時辦理商業貸款涂銷抵押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抵押權自動升為第一順位抵押權)。

  第十二條 商轉公貸款使用商業銀行賬戶作為還款賬戶,借款人應當按照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方式及時償還貸款本息,違反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六章 資金計劃和風險管理

  第十三條 商轉公貸款額度納入當年廣州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統一管理,具體實施時分配至每月、每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商轉公貸款申請實行輪候規則,按照在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業務系統提交申請的先后順序自動獲取額度;未獲得當天額度的,按照原順序繼續輪候。

  第十四條 商轉公貸款管控額度動態調整規則如下:

  (一)月末個貸率連續3個月達85%以上(含),調減商轉公貸款月度額度;月末個貸率連續3個月低于85%,恢復到原月度額度。

  (二)月末個貸率達90%以上(含),暫停商轉公貸款,已受理的商轉公貸款可繼續辦理;月末個貸率連續3個月低于90%,恢復受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我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若遇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執行最新規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5年8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和修訂。

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申請商轉公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答:除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交的資料外,商轉公貸款還需提供:

  (一)擬貸款房屋的產權證、原購房合同;

  (二)原商業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借款合同,原商業貸款最近12個月的貸款還款明細(應顯示當前貸款余額);

  (三)原商業貸款銀行蓋章確認的商轉公證明(包括借款人、購房地址、貸款余額、貸款年限、約定收款賬戶等信息);

  (四)廣州市不動產登記查冊表。

  注意:原商業貸款銀行受理貸款申請人提出的商轉公貸款申請后,應對房地產價值重新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

  二、申請商轉公貸款時,產權人家庭的住房套數如何計算?

  答:產權人家庭的住房套數以其家庭當前在全市范圍內擁有的住房套數來計算。具體以本市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為準。

  備注:本市不動產登記機關出具的《廣州市自然人不動產(土地、房屋類)信息查詢結果》中,所有的未注銷登記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限價房、宅基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住房等查房產情況顯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范圍。商鋪、車位等不納入家庭已購房套數計算范圍。

  三、如何理解《商轉公辦法》第五條第八點內容?

  答:《商轉公辦法》第五條第八點內容“在我市開戶并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是指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申請商轉公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時間需在60個月之前;

  (2)申請商轉公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我市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0個月及以上。

  四、商轉公貸款額度如何計算?

  答:根據《商轉公辦法》第六條,商轉公貸款額度按申請時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商轉公貸款申請時原商業貸款余額與未來3個月應還本金的差額,且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購房總價款以房屋原購買價格與房屋重新核查(重新評估)價中的較低者為準。

  舉例:假設借款人符合商轉公貸款的條件,并且與原商業貸款銀行協商辦理提前還清商業貸款;借款人為房屋唯一產權人,根據可貸額度計算公式,計算出其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借款人原商業貸款余額為60萬元,現每月應還本金為2000元。根據評估結果,購房總價取房屋原購買價格與房屋重新核查(重新評估)價中的較低者,200萬元。則該商轉公貸款申請人的貸款額度是:

  1.根據房屋評估結果計算,可申請貸款金額為2000000×70%=1400000(元)

  2.根據原商業貸款余額計算,可申請貸額金額為:600000-(2000×3)=594000(元)。

  3.根據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公式計算,該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4.綜上所述,取以上三個結果的最低值,最終借款人商轉公貸款可獲得的貸款金額為59.4萬元。

  五、商轉公貸款年限如何計算?

  答:根據《商轉公辦法》第七條,商轉公貸款的貸款期限按申請時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核定,同時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且與商業貸款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商業貸款已還年限按年取整)。

  舉例:假設商轉公貸款申請人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計算,可貸年限為30年;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為282期(即23.5年),已還78期(即6.5年),則計算貸款年限時,已還年限應為7年,則:

  (1)若商轉公貸款的房屋為一手房,其最高貸款年限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23.5年,且與商業貸款已還年限合計不超過30年,則最終貸款期限應為23年;

  (2)若商轉公貸款的房屋為二手房,且申請商轉公貸款時,樓齡為25年,則同時需要滿足樓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50年的貸款政策,并且同時不得高于原商業貸款剩余期限(23.5年),則最終借款人的貸款年限應為23年。

  六、申請人可向哪里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答:通過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排名不分先后):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廣州農商銀行、廣州銀行、招商銀行、郵儲銀行、廣發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民生銀行、中信銀行、平安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

  七、已辦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其中商業貸款部分是否可以辦理商轉公貸款?

  答:不可以。商轉公貸款僅適用于純商業住房貸款全額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對于組合貸款,無論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是否已結清,其中的商業貸款部分均不能申請商轉公貸款。

  八、辦理商轉公貸款收取費用嗎?

  答: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包括商轉公貸款業務)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九、需要辦理商轉公貸款的住房,曾辦理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是否可以申請商轉公貸款?

  答:可以。

  十、商轉公貸款發放后,多少天內需辦理原商業貸款涂銷手續?

  答:商轉公貸款發放后,借款人及共同產權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配合原商業貸款銀行辦理商業貸款涂銷手續。

 

相關閱讀:南寧:關于調整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的通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 時間: 2025-08-2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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